“概括起来讲,就是"重组、定性、保障、减人、剥离、转换、安全、稳定"。”省林业厅调研督导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四年多努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11月8日~12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组对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我省以98.8分通过了国家验收。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原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现任局长张建龙,先后到我省调研国有林场改革,并指出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在许多方面为全国创造了经验。为此,湖南、黑龙江等10多个省,还纷纷组团来赣考察学习。
成果:216个国有林场焕然一新
提及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经验和成绩,负责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省林业厅巡视员魏运华谈到,首先是有效理顺了管理体制。全省425个国有林场整合重组为216个,场均经营面积由5.8万亩提高到12万亩,实现了规模经营。整合后的216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185个。所有事业林场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彻底告别了长期以来经费自收自支的局面。
改革还为国有林场“减负”。改革期间,5.66万名在职职工通过多种途径分流安置4.56万名。63所场办医疗单位和83所场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剥离到位,化解林场各类债务16.58亿元,林场发展后劲得到增强。
魏运华还告诉记者,改革后,社会保障实现了全覆盖。改革前拖欠的5亿多元社保费用一次性清偿到位。改革期间,同步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6.81万户,近7万名职工从中受益。在岗职工月均收入由2011年的1000元左右提高到2015年的3000元左右。
此外,国有林场的资源保护得到了加强,基础设施也明显改善,60%以上的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安排在县城规划区内。
“我省国有林场已形成了老有所养、医有所保、居有其所、安居乐业的和谐局面。”魏运华表示,下一步,省林业厅还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增强国有林场生机活力,为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江西样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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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都市报)